供應商管理

供應商管理

SDGs

供應商永續管理


為推動供應商永續管理,新光金控及子公司於2014年起在供應商合約內要求供應商必須依循本公司「供應商管理規範」及「誠信經營政策暨守則」等相關規定,承擔對員工、社會和環境的責任,並承諾絕不從事任何不誠信行為。此外,供應商立約的同時亦須簽署「公司用保密同意書」、「個人用保密同意書」,以確保本公司及客戶機密資訊受正當使用,減少發生個資外洩,侵害客戶權益之風險。因供應商亦包含承攬商,為確保承攬商作業安全,我們另訂有「承攬工作及變更管理安全衛生實施要點」,要求承攬廠商應善盡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要求,及提供所屬員工必要個人防護及教育訓練規範承攬商施作。。
本公司為強化供應商對職業安全衛生之意識,凡參與本公司評選之供應商簽皆須簽署「供應商ESG承諾書」,明訂供應商應「遵守當地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與「提供員工職業健康和安全訓練」,維護工作者的健康與安全,尊重其員工權利與人權;不得強迫勞動、雇用童工且應提供具備人道待遇、免於歧視騷擾之健康安全職場。
 





 
100%
新供應商簽署ESG承諾書

供應商ESG承諾書

新光金控秉持著職場健康安全之理念,凡參與本公司評選之供應商及簽訂合約之供應商皆須簽署「供應商ESG承諾書」,明訂供應商應「遵守當地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與「提供員工職業健康和安全訓練」,維護工作者的健康與安全,承諾遵守企業道德,保護環境,尊重其員工權利與人權;不得強迫勞動、雇用童工,以及應提供具備人道待遇、免於歧視騷擾之健康安全職場。
2022年新光金控及子公司之新供應商100%均已簽署ESG承諾書,與我們齊力推動環境永續發展及維護基本人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100%
完成供應商風險評估



供應商風險評估

為評估供應商潛在之永續風險,新光金控及子公司於2019年起實施供應商自評及風險評估作業,針對主要供應商以問卷方式評估其ESG落實情形,以及調查供應商是否發生違反經濟、社會或環境法規之事件,並依據問卷自評結果和外部調查進行風險評估,將供應商依評估結果區分為高風險、中風險及低風險三種等級。針對高風險之供應商,我們加以進行實地稽核,以實際瞭解供應商在ESG各面向的作為,並針對發生違法事件的供應商進行議合或宣導。2022年新光金控及子公司已針對主要供應商完成風險評估作業,並執行相關減緩、補償措施。


  註1:潛在環境議題風險主要為生產過程及營運環境缺乏完整環保措施,如未推動綠色採購、在地採購、未節約能資源。
  註2:潛在人權議題風險主要與職場安全健康及相關,如勞安違失等。
  註3:已發生風險為發生違反勞動法令遭裁罰案,裁罰內容為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不足、未依規定設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等。
  註4:風險比例=已發生風險之供應商數量/已進行風險評估之新增主要供應商。



 

供應商大會

當發現供應商發生重大缺失,或有違反本公司相關管理規範者,我們除要求供應商需補正外,亦持續關注其後續 處理情形,必要時得解除或終止契約。而為減緩未來發生風險之機會,我們亦加強與供應商的議合,落實供應商永續管理責任。我們利用定期辦理的供應商大會以及實際稽核之機會,對供應商進行永續教育訓練,供應商大會以三年舉辦一次為原則。2022年新光舉辦之供應商大會,共計上百位供應商代表參與,會中頒發感謝狀給出席代表,並邀請產學專家,以「永續金融之光,共創淨零排放」為主軸,與供應商代表分享永續低碳策略及行動,期望與供應商一起攜手掌握永續低碳商機。
 

 

發揮採購影響力

新光金控及子公司在進行相關採購時,均優先考量在地之供應商,相關辦公用品或設備,也盡量選用具環保、節能標章證明之產品,新設立或裝潢單位優先採用綠建材,以提升能源效率,減少供應鏈對環境的負面衝擊。自2016年起新光人壽已連續六年獲環保署頒發「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績優單位」。未來我們將持續推動供應商管理機制,以落實供應商永續管理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