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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s
永續金融策略
新光金控致力推動永續發展,運用核心能力與專業落實「永續金融」精神,為全球永續發展作出貢獻。我們積極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及國家政府2050淨零轉型目標,推動旗下子公司、委外投資機構,將環境、社會、治理( ESG)及氣候變遷思維植入投資、融資、人身保險、資產管理等金融營運活動中,並自主遵循國際責任投資原則(PRI)、責任銀行原則(PRB)、赤道原則(EPs)與永續保險原則(PSI),期許與客戶、供應商夥伴及利害關係人合作推動永續金融商品及服務。
未來,我們會持續掌握永續發展潮流,逐步提升ESG投融資比例,以支持對環境友善、社會共好、治理良善及氣候變遷減緩有正向效益之作為,積極跟隨全球永續步伐迎接良善契機。
永續金融政策
新光金控依循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PRI)、責任銀行原則(PRB)、赤道原則(EPs)及永續保險原則(PSI),訂定「永續金融政策」。整合ESG風險因子納入投資、融資、人身保險等金融營運活動中,決策前須進行ESG風險盡職調查並審慎評估,凡列入排除名單應避免往來,另針對潛在爭議性產業及高碳排產業訂定產業別指導方針,經檢視凡列入上述名單者,需依產業別指導方針作為往來與否之決策依據,符合指導方針者始得以往來。
此外,新光金控為保障資金提供者之長期價值、降低永續相關風險並掌握機會,秉持身為金融機構得匯集市場資金進行投資運用之職能,善盡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精神,我們制訂議合政策及投票政策作為各子公司盡職治理行為標準,子公司需依集團關注之議合議題展開議合行動,並持續關注交易對手營運狀況及永續績效,積極出席股東會、行使投票權,適當與交易對手之經營階層對話、互動,若交易對手未進行改善,皆不得再新增交易往來;持續惡化者則應採取減資、撤資行動,以期落實改善作為。
政策對所有適用責任投資及責任授信的總管理資產涵蓋率為100%
永續保險原則
- 將 ESG 議題納入保險公司決策中
議題 | 重點方案與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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