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投資與融資

責任投資與融資

SDGs

責任投資

新光金控旗下子公司新光人壽、新光銀行、元富證券、新光投信依循金控永續金融政策,訂定相關永續投資政策以落實責任投資,將環境、社會、公司治理(ESG)風險因子及第三方獨立評比機構,列入既有投資評估流程中。

投資後,公司亦主動積極進行投後盡職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監控被投資公司營運財務情形及ESG事件風險,針對高ESG風險、高碳排公司積極進行議合,鼓勵交易對手淨零減碳及轉型,以降低氣候相關風險、完善ESG投後管理。



責任融資

 

新光銀行接軌國際永續框架,除了依循母公司新光金控「永續金融政策」外,並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聯合國責任銀行原則(PRB)、赤道原則(EPs)等相關國際規範,訂定「永續授信政策」,對授信企業進行盡職調查(DueDilience, DD)與了解客戶(Know Your Customer, KYC)程序。
此外,新光銀行自2021年10月1日簽署赤道原則,2022年於內部授信辦法新制定實施「赤道原則授信案件作業要點」,凡新貸、續貸案件於授信額度申請時,均需填寫「赤道原則暨ESG授信檢核表」,將赤道原則導入授信徵審流程,以充分認識並審慎評估企業於ESG各面向可能之衝擊,積極帶動綠色金融。



 

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精神

責任投資及責任授信的重要精神之一,係基於資金提供者(股東、客戶)之總體利益,保障資金提供者之長期價值、降低永續相關風險並掌握機會,應積極關注交易對手營運狀況及永續績效。為有效推動永續金融帶動產業轉型邁向淨零,善盡盡職治理作為,新光金控以三大策略方針推動執行:

 

Strategy.
01


議合行動

子公司應依循公司議合政策,於投融資活動中應依公司關注之ESG議合議題優先展開議合行動,並根據議合結果擬定後續往來決策,評估是否採取升級作為,若交易對手未進行改善,皆不得再新增交易往來;持續惡化者則應採取減資、撤資行動,以期落實改善作為。

 
Strategy.
02


股東行動

子公司應依循公司投票政策,積極出席股東會、行使投票權與被投資公司對話、互動,必要時得於股東會前與該公司經營階層進行瞭解與溝通,期許帶動被投資公司關注國際淨零趨勢、公開揭露自身營運環境表現及帶動被投資公司淨零轉型。

 
Strategy.
03


國內外永續倡議行動

公司應積極參與國內外永續倡議組織及活動,集結眾人之力聯合達到永續轉型成效,並吸引社會公部門、私部門一同加入淨零行列。

  



 


國內外永續倡議行動

 




 

簽署支持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

新光金控2018年正式簽署支持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成為TCFD支持者,並開始導入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框架,期許質量化分析評估氣候變遷對集團營運潛在影響。藉由建立董事會層級之氣候治理架構、訂立氣候因應策略,並透過情境分析結果擬定風險管理辦法,設定指標與目標落實加強企業氣候韌性,以控管氣候相關風險、掌握氣候相關機會,極大化股東利益。





加入自然相關財務揭露論壇(TNFD Forum)

新光金控響應全球自然資本及生物多樣性維護,2023年正式成為自然相關財務揭露論壇(TNFD Forum)成員,並開始導入自然相關財務揭露框架於公司營運風險管理。2023年底,正式對外宣示為TNFD準則先行採用者,將公司營運價值鏈風險評估範圍從氣候變遷擴大至更廣泛的自然環境及生物多樣性,以期因應自然相關風險與掌握機會,攜手各界一起邁向淨零、自然正成長目標。

共同成立淨零行動聯盟



新光金控2021年攜手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TAISE)及國內等12家企業,於世界環境日成立「台灣淨零行動聯盟」, 致力推動「台灣淨零排放倡議NetZero 2030/2050 Initiatives」,為聯盟發起創始成員,號召國內企業經由「承諾」及「達成」兩階段方式分階段達成淨零碳排放目標,並經第三方認證單位查證,為地球的氣候變遷和永續發展做出貢獻。